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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可置辩

词语 无可置辩
无可置辩的意思,词语解释 1.没有什么可以争辩的。
汉字
无的拼音
无的解释 无 (会意。据甲骨文字形,象一个人持把在跳舞。卜辞、金文中无、舞”同字。本义乐舞) 同本义 哲学范畴,指无形、无名、虚无等,或指物质的隐微状态 天下万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。--《老子》 无 没有,跟有”相对 无,不有也。--《玉篇》 无若丹朱傲。--《书·益稷》 无偏无党。--《书·洪范》 无内人之疏,而外人之亲。--《荀子·法行》 事不耳闻目睹而臆断其有无,可乎?--苏轼《石钟山记》 无不伸颈。--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 无不变色。 无不毕肖。 无(無)wú ⒈没有,跟"有"相对~粮~钱。~穷~尽。 ⒉不~仿说出。 ⒊不分,不论,不外~分。~论,地~四方。民~异国。事~大小。~非如此。 ⒋通"毋"。不,不要~往。 ⒌ 无mó 1.见"南无"。
汉字
可的拼音
可的解释 可〈动〉 (会意。从口,从丂(供神之架),表示在神前歌唱。可”似为歌”字的古文。①本义唱 ②引申义许可) 许可;同意;准许 可,许可也。--《广韵》 去不我可。--《诗·小雅·何人斯》 其殆不可乎?--《文选·司马相如·难蜀父老》。注不可,犹不堪也。” 距关,毋内诸侯,秦地可尽王也。--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 此人可就见,不可屈致也。--陈寿《隆中对》 又如不可;可许(准许);可传(可以传后;可以传授;可以流传);可则(可作准则);可风(可为风范) 能够;可以 可使以其技鸣。--清·黄宗羲《 可kě ⒈是,对,允许不知~否?大家认~。得到许~的。 ⒉能~吃。~松~紧。坚不~摧。 ⒊值得~亲。~叹。~疑。  ⒋认为,感到,够得上~耻。~畏。太~恶。 ⒌适合,合宜~口。~合心意。〈引〉尽,在一定范围内不增不减~着用钱。~着脚做鞋。 ⒍大约年~十七八。 ⒎字义同"却"相近你虽赞成,我~不赞成。 ⒏字义同"岂"相近~不错了嘛! ⒐疑问句你~记得吗? ⒑加重语气她做事~真快。他工作~得劲。这~不得了! ⒒正,当一方明月~中庭。 ⒓ ①能够,有实现的条件这项工作~能提前完成。 ②也许,或许别等了,她~能不来了。 ⒔ ①但,却困难虽大,~是我们能够克服。 ②是不是你讲的~是她? ③加重语气真是那样,那~是好极了。 ⒕ ①〈表〉允许~以,马上就办。 ②能够,适宜红薯既~以做副食,又~以代粮食。 ③还好,不坏这种电冰箱的质量还~以。 ④行,很,厉害你真~以,这么难办的事,都办好了。今天热得够~以。 可kè
汉字
置的拼音 zhì
置的解释 置 (会意。从网直,有亦声。网直宜赦。本义赦罪,释放) 同本义 置,赦也。--《说文》 见十置一。--《汉书·尹赏传》。注放也。” 高帝曰置之。”乃释通之罪。--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 斩首捕虏,比三百石以上者皆杀之,无有所置。--《史记·吴王濞列传》 安放;搁;摆 覆杯水于坳堂之上,则芥为之舟,置杯焉则胶。--《庄子·逍遥游》 项王则受璧,置之坐上。--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 置酒长安道,同心与我违。--王维《送綦母潜落第还乡》 又如置锥之地(安身立足之地);置室(安置妻室;取妻);置酒(陈 置(寘)zhì ⒈搁,摆,设,安放~若罔闻。~酒款待。~之不顾。~于屋内。 ⒉弃,放弃弃~不用。 ⒊立,建立设~。装~。~法度。 ⒋购买,增添购~。添~。~些家具。
汉字
辩的拼音 biàn
辩的解释 辩 (形声。从言,辡(榓溃?? )声。本义辩论,申辩) 同本义 辩,治也。--《说文》 辩其狱讼。--《周礼·乡士》 分争辩讼。--《礼记·曲礼》 辩者言之信。--《韩非子·八经》 勿辩乃司。--《书·酒诰》 孔子东游,见两小儿辩斗。--《列子·汤问》 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。--明·马中锡《中山狼传》 又如辩证;辩日(古代传说辩论太阳离地球远近的故事) 分别,辨别。通辨” 辩其功苦。--《国语·齐语》 若白墨之于目辩。--《淮南子·滫务》 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。--东汉·仲长统《昌 辩 biàn辩解;争论争~。 【辩白】说明事实或理由,用来消除误会或受到的指责。又作辨白。 【辩驳】提出理由或根据来驳斥和否定对方的意见无可~。 【辩才】辩论的才干。 【辩护】在刑事诉讼中,被告人及其辩护人,针对控告所进行的申辩话动。 【辩护人】在刑事案件中,受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,在法庭上为被告申辩的人。他能向法院提供证明被告人无罪、罪轻的材料和提出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。我 国刑事诉讼法规定,能充当辩护人的有律师、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,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、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。 【辩论】双方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的见解,否认或修正对方的意见,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~会。 【辩难】辩驳或用难以回答的问题质问对方互相~。 【辩诬】对错误的指责进行辩解。 【辩正】辩明是非,纠正错误。又作辨证。 【辩证】 ①分析考证。又作辨证。 ②合乎辩证法的~的统一。 【辩证法】 ①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、发展和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。它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。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、变化和发展之中,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 所引起的。 ②特指唯物辩证法。 【辩证唯物主义】马克思、恩格斯所创立的关于自然、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。辩证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哲学发展的最高形态。它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,物质按照 本身固有的对立统一规律运动、发展,存在决定意识,意识反作用于存在。辩证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有力武器。 辩pián 1.参见"辩佞"﹑"辩辩"。 辩biǎn 1.减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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