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
刑事诉讼法 |
刑事诉讼法的意思,词语解释 |
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。我国在1979年制订刑事诉讼法,1996年作了修订,其内容包括任务、基本原则、管辖、回避、辩护与代理、证据、强制措施、附带民事诉讼、立案、侦查、起诉、审判、执行等。 |
汉字 |
刑 |
刑的拼音 |
xínɡ |
刑的解释 |
刑
同本义
利用刑人。--《易·蒙》。注兑折为刑。”
刑人之父子也。--《吕氏春秋·顺说》。注杀也。”
杀戮之谓刑。--《韩非子·二柄》
阴为刑。--《易·本命》
阴将始刑。--《吕氏春秋·音律》。注杀也。”
刑人如恐不胜。--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刑马作誓。--南朝梁·丘迟《与陈伯之书》
膑至,庞涓恐其贤于己,疾之,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。--《史记》
又如刑牛(古代盟誓时作牺牲用的牛);刑牲(古时为了祭祀或盟约而杀牲畜);刑马(古代结盟要杀马歃血,立誓为信,称刑马”)
惩罚
刑xíng
⒈刑罚,对犯人各种处罚的总称定~。徒~。死~。
⒉特指对犯人的栲打、折磨等体罚~讯。动~。 |
汉字 |
事 |
事的拼音 |
shì |
事的解释 |
事
(形声。从史,之省声。史,掌管文书记录。甲骨文中与吏”同字。本义官职)
同本义
事,职也。--《说文》
无功而受事,无爵而显荣。--《韩非子·五蠹》
又如事宦(仕宦。事通仕”)
引申为职守;政事;事务
事,勤也。--《尔雅》
为政事庸力行务。--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。注在君为政,在臣为事。”
事蚤济也。--《礼记·乐记》
事至佚而功。--《荀子·王霸》。注任也。”
陉山之事。--《战国策·秦策》。注役也。”
公侯之事。--《诗·召南·采蘩》
事shì
⒈人的一切活动,自然界、社会中的一切现象或活动~情。~在人为。新~。有~。大~。
⒉变故~过境迁。这里出~了。
⒊做,治从~。~农。~商。~生产。
⒋工作,职业~业。找~。谋~。
⒌关系,责任走吧,不关你的~。
⒍工夫这活很费~。
⒎侍奉奉~。仰~俯畜(原指侍奉父母,养活妻子、儿女◇来泛指维持一家生活)。
⒏事物一件叫一事两~。
⒐
①日常工作~务缠身。
②总务。
⒑
⒒
⒓
⒔
⒕
①事故。
②争执,纠纷挑起~端。
⒖
⒗
事zì 1.立置。 2.插入,刺入。参见"事刃"。 |
汉字 |
诉 |
诉的拼音 |
sù |
诉的解释 |
诉
(形声。本义告状;控告)
同本义
诉,告也。--《说文》
负孝公之周愬天子。--《公羊传·昭公三十一年》
必东愬于齐。--《战国策·齐策》
即连楮为巨幅,广二丈,大书一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--明·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又如起诉;上诉;公诉;诉呈(诉状);诉权(起诉和诉原的权利);诉辩(申诉并辩白);诉牒(诉状);诉告(上诉;告状)
告诉,说给人听
正遇延平二人,诉说前事。--《三国演义》
弦弦掩抑声声思,似诉平生不得志。--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
吾与并
诉(愬)sù
⒈叙说叙~。~苦。详细~说。
⒉控告~讼。上~。 |
汉字 |
讼 |
讼的拼音 |
sònɡ |
讼的解释 |
讼
(形声。从言,公声。从言的字与讲话有关。本义争论)
同本义
讼,争也。…以手曰争,以言曰讼。--《说文》
讼不亲也。--《易·杂卦》
饮食必有讼。--《易·序卦》
会礼之家,名为聚讼。--《后汉书·曹褒传》
又如聚颂纷纭;讼辩(争辩);讼斗(争斗);讼怨(争吵怨恨);讼直(申辩是非曲直);讼争(争辩,争吵);讼罪(争辩无罪);讼曲(争论是非曲直)
打官司
讼,《六书故》争曲直于官有司也。--《正字通》
争罪曰狱,争财曰讼。--《周礼·地官》注
有狱讼者。--《周礼·大
讼sòng
⒈争论,争辩辩~。聚~纷纭。
⒉在法庭上争辩,打官司~事。诉~。
⒊公开未敢~言。
⒋〈古〉通"颂"。赞美,颂扬。
讼róng 1.容纳。 |
汉字 |
法 |
法的拼音 |
fǎ |
法的解释 |
法
(会意。从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廳”,即解廳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刑法;法律;法度)
同基本义
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廳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--《说文》
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--《易·蒙》
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--《书·吕刑》
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--《盐铁论·诏圣》
杀戮禁诛谓之法。--《管子·心术》
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--《大戴礼记》
失期
法 fǎ
⒈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,颁布后强制执行的规则~令。~律。宪~。民~。刑~。犯~∠~。
⒉规律~则。
⒊处理事物的手段方~。办~儿。乘~。疗~。想个~子。
⒋标准,仿效,可仿效的~帖。~书。效~。便国不必~古。
⒌佛教的教义佛~。
⒍封建迷信的骗人把戏~术。作~。
⒎
【法宝】
①佛教用语。指佛说法,也指僧尼的衣钵、锡杖等。
②宗教或神魔、童话小说中所谓的法力、宝物等。〈喻〉特别有效的思想、事物、方法等统一战线、武装斗争、党的建设,是中国革命的三大~宝。
⒏
【法院】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。
⒐
【法家】
①对书法家、画家的尊称。
②春秋战国时期主张"法治"的一个学派,以商鞅、韩非等为代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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